南宁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定点扩诊办理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含特殊药品待遇)变更表》;

  ③原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原件1份。

  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每人最多可选择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服务点,选择范围包括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至少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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