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每月1330元

  2021年7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330元

  2021年上海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上调至每人每月410元。

  2021年上海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290元。

  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还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1、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高救助标准:每人每月1730元。

  2、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

  (1)重残无业人员、司法老残等3类对象:每人每月1730元。

  (2)散居归侨、因公致残知青等7类对象: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7.26%)同步增长,每人每月增加额在150元—370元之间。

  3、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本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每人每月1730元。

  4、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

  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66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申请家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

  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与去年标准保持不变。

  备注: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救助对象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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