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2021新政策

  》》》天津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官网

  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https://ms.ga.tj.gov.cn/site/)

  网站入口:点此进入

  三、所需材料

  (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近期证件照片;

  (二)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合法居所证明包括: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借住在天津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确认书;

  (4)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四)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1、登陆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

  2、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验证。

  3、按照办事指南在网上填写居住证登记表。

  1)填写相关居住信息及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编码,并选择证件领取方式。

  2)上传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上传身份证明和合法居所证明材料照片后提交申领信息(上传证件照必须清晰,通过率比较高)。

  4、成功提交,且未因其他原因被系统驳回申请的,提交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发放。

  5、选择快递或上门自取居住证证件。

  五、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居住证免费,居住证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六、办理时限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七、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或者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政策来源:http://218.67.246.52/wu-score/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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