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提取公积金材料+流程

  一、取方式

   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租金,提取期限届满,可继续申请提取。按照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提取的,提取期限同时不得超过备案租赁期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职工每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资金按季度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每季度划转资金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金额。职工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季度未足额划转的,在同一次申请提取期限内的其他季度划转。

  二、提取条件+途径+流程

  三、线下办理

  职工通过天津公积金app申请的无需提供资料,在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承租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承租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不提供);

   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及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以下同);

   ③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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