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及解答

  1、辞职销户后,又应聘到新单位,职工现在能否交住房公积金?

  答:销户后,由新单位为职工新开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2、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和对象?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4、缓交期限内的公积金要补交吗?

  答:缓缴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因资金安排有一定难度而申请暂缓缴存的行为,因此缓缴期间所欠住房公积金部分要补交。

  5、新成立的公司,住房公积金是在什么地方缴交?

  答:根据您公司注册的所在地,到相关管理部办理开户手续。管理部地址可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机构设置查询。

  6、外地驻筑单位是否也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对于驻筑单位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无论户口是否在筑,驻筑单位都须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如果尚未建立,职工可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要求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并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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