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指南(材料+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目前只受理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宜兴农商行的银行借记卡),并按下列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材料:
(1)本人名下自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
(3)第二次大修自住住房,除提供上述(1)、(2)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证明原件。
2、提取金额:大修证明出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余额)。
注:
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B、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C、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D、同户直系亲属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条款中规定的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
E、提取职工为外籍人员的,提供护照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提取职工为港澳台人员的,提供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F、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
3、提取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地点 |
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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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申请人带齐支取所需材料 |
办理地点见下表 |
中心支取窗口 |
审核 |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
办理地点见下表 |
中心支取窗口 |
提取 |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办理支取 |
办理地点见下表 |
中心支取窗口 |
办理地点
单位名称 |
办理地点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
运河东路388号 |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15) |
0510-12329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6:15) |
88012329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 |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6:15) |
87012329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 |
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6号 |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15) |
|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6:15) |
82449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