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异地转入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因工作调动而发生公积金转移的职工。

  2、由于异地工作调动,公积金转入本市或转出本市的职工。

  二、办理材料

  转入本市的转移:异地转移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转出地中心名称、原单位名称及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备注:

  1.职工申请异地转入时,职工本人需在本市设立账户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申请委托书》;

  (2)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办理流程

  单位为职工在我市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然后职工凭身份证原件和本市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到公积金缴存单位所在地的中心分支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地点网址:https://www.wxgjj.com.cn/hfmis_wechat/static/ywwd/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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