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外地户口离开烟台提取指南
一.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 |
此表可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打印 |
2 |
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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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截至申请前连续半年以上个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社保已转出烟台市的,需提供转入地社保缴费凭证。共享的政务数据接口完善后此凭证可取消 |
4 |
银行卡 |
1.仅单位未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的需要; 2.限提取人本人的I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 |
5 |
提取身份证明 |
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办理;或由公积金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办理;配偶、父母或子女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提取申请人需填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委托栏相关内容;单位经办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之外的提取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
注意:申请材料未经说明均为原件,可以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
二.提取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微信公众号)
1、使用微信搜一搜“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然后点击并关注;
2、然后在公众号下方菜单栏中“业务办理”-“办理提取”;
3、接着输入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还有验证码,点击“个人登录”即可。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审核:受理机构依据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提取申请人。
附: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 构 名 称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
政策6669261,业务6669257 |
芝罘管理部 |
芝罘区南大街9号金都大厦17楼 |
2118906 |
开发区管理部 |
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
6377113 |
莱山管理部 |
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 |
6715758 |
福山管理部 |
福山区县府街196号 |
2139888 |
牟平管理部 |
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2楼 |
4227084 |
长岛管理部 |
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 |
3212102 |
高新区管理部 |
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
6922064 |
莱阳分中心 |
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
7232603 |
海阳分中心 |
海阳市海阳路14号建行2楼 |
3107705 |
栖霞分中心 |
栖霞市山城路63号建行4楼 |
3375568 |
龙口分中心 |
龙口市东城区府东二路299#广电大厦10层 |
8537880 |
蓬莱分中心 |
蓬莱市登州路108号 |
3355355 |
莱州分中心 |
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
2170909 |
招远分中心 |
招远市初山路107号 |
82255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