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犬许可证怎么办理?

  沈阳养犬许可证怎么办理?

  养犬许可证办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个人身份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及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

  2、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科研用犬、护卫用犬及演艺用犬等特种犬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的资格和业务性质证明、养犬安全管理制度、养犬设施和场所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及与单位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犬只数目清单(含犬种名称)。

  拓展阅读: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明文要求:

  1、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者单位处五百元罚款。

  2、所养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未立即将受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处两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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