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1. 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小车,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 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停车位个数计收。摩托车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2小时) 1元。
3. 中心六区是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副中心及外围城区是指南沙区和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4.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车辆,前15分钟纳入计费时段,计费时段中不足半小时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
5. 月保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4小时最高限价的30倍。
6. 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