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1

温州住房管理中心发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统一市区贷款额度。将洞头区(含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原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60万,单职工40万”调整为“双职工70万,单职工50万”。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提到:

  调整贷款业务相关政策规定

  (一)统一市区贷款额度。将洞头区(含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原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60万,单职工40万”调整为“双职工70万,单职工50万”。

  (二)取消逾期情况说明及银行确认逾期清单。将“借款人及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记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近三年信息记录存在逾期信息的,应提供逾期情况说明及银行确认逾期清单,管理机构应按不同情形相应下调贷款额度,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表》中予以核定。”调整为“借款人及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记录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近三年信息记录存在逾期信息的,管理机构应按不同情形相应下调贷款额度,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表》中予以核定。”取消关于需要提供逾期情况说明及银行确认逾期清单的规定。

  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政策

  (一)调整我市高层次人才贷款优惠政策。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贷款最高额度可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其中,我市A、B类人才购买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可全额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C、D类人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E类人才在温州市区、各县(市)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后,其可贷款额度可按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上关于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每人每户最多只享受一次。

  (二)放宽我市高层次人才购房提取政策。将“高层次人才购买温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自购房之日起的24个月内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调整为“高层次人才在缴存地、户籍地购买住房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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