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1)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

  由申请对象登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打开:http://rcxt.gddrcgzjt.com/Apartment/index?property=2),按要求提交资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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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

  需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打开:http://rcxt.gddrcgzjt.com/Apartment/index?property=2)按要求提交单位资料进行申请,员工再登录区人才安居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料后,由单位住房专管员对员工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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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核与分配:

  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才锐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准入资格后,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统筹分配。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三、分配结果公布:

  分配结果通过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由人才住房管理单位发放入住通知。

  四、签约入住:

  申请对象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入住手续。由住房专管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签约,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租金及双倍月租金保证金。入住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入住。

  五、补贴兑现:

  (1)承租满一年的承租对象(含中途退租的承租对象),凭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补贴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2)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若退租当月入住不足半个月的,退租当月不予兑现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若退租当月入住超过半个月(含半个月)但不足一个月的,退租当月只予兑现半个月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

  (3)租金补贴以实际租住面积为准,若实际居住面积大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港澳青年实施细则》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则按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核算租金补贴;若实际居住面积小于《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港澳青年实施细则》租金补贴面积标准,则按实际居住面积核算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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