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北京​11月1日后骑超标电动车上路,先扣再罚

  北京市交管局10月21日发布消息,截至10月20日,今年交管部门已为122.9万辆合规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目前全市已登记上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总数为333.3万辆。警方表示,11月1日之后,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部分处罚标准是:

  1、驾驶未经登记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2、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4、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

  注:对于暂无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的市民,无需赶在11月1日前扎堆办理车辆登记,今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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