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海龙街道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统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统计学类、会计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操作,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

  包干约7万/年。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22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将《海龙街招聘工作人报名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到海龙街组织人事公室邮箱lwhlz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统计工作人员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资格审核:报名及资格初审由海龙街道党建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统计业务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成绩于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报名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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