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

  广州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

  第一档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为0.58886875元/千瓦时;

  第二档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为0.63886875元/千瓦时;

  第三档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电价为0.88886875元/千瓦时;

  非夏季标准:

  第一档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为0.58886875元/千瓦时;

  第二档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为0.63886875元/千瓦时;

  第三档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电价为0.88886875元/千瓦时。

  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电价为0.62586875元/千瓦时。

  收费标准:https://95598.csg.cn/#/guangzhou/serviceInquire/LRLayer/elePriceInqu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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