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新增员工办理条件

  海口社保新增员工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申报材料

  《海南省参保单位职工增员申报表》(1份,加盖公章)。

  港澳台籍人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外国籍人员需须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就业证件及护照原件。

  参加新机关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人员在编证明材料(录用审批表、调动(任)审批表、空岗卡或行政介绍信等原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线下提交材料,线上提出申请;

  (二)线下窗口受理业务,线上受理业务;

  (三)经办岗进行初审(线上审批业务、线下经办业务);

  (四)复核岗(线上、线下)进行复核准予参保登记。

  办理时间

  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15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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