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务工经商户口落户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在渝务工经商达到一定年限且参加社会保险,可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移入户。

  2020务工经商落户放宽限制: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办理材料

  1.务工经商者本人书面申请。

  2.在渝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3.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4.户口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亲属关系证明。

  6.达到规定年限。

  7.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8.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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