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哪些情形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重庆哪些情形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残疾等级变化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于次月停止发放补贴。

  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后次月起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程序重新申请补贴。

  目前重庆由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残疾人福利政策有三个:

  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所限制条件的残疾人,目前可以给予每人每月70元生活补贴。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所限制条件的一级残疾人,目前可以给予每人每月80元护理补贴,二级残疾人目前可以给予每人每月70元护理补贴。

  ②福康工程项目政策。福康工程项目指为有意愿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进行手术治疗。

  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为无须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目的是通过这些专业服务来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实现生活自理、回归社会,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致残致贫,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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