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驾驶证哪些情况需要更换新证
(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办理换证业务时,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
符合标准的一寸白底彩色六个月内免冠照片;
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您也可以到车管所现场进行体检拍照哦)。
注:此业务可以代办,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以及申请人体检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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