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①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②退休人员(退职)

  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12月份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金额按月定额划入;2023年当年新退休人员按退休当月养老金的5.4%核准划账金额,按月定额划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的,在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次月起按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执行。

  注:2024年1月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政策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调整。

  来源网址: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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