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独生子女证怎么补办

山东省独生子女证补办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进行补办申请。目前仅青岛和潍坊高新区支持在线申请

》》点击进入申请入口

  线下办理地址: 各镇街、村居计生部门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 各镇街、村居计生部门咨询电话

  山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流程详见下表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个人申请 一、初次补办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 3.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交离婚证明材料;丧偶、子女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依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 二、丢失补办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申请; 2.夫妻双方户口簿; 3.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 1个工作日 受理申请
核对信息 核对申请人相关信息 1个工作日 收取材料
发证 信息无误后,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个工作日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条件

  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一)只生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二)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三)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内,或母亲年龄在49周岁以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离婚者可单独申领。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身份证原件 原件 0 - - - 政府部门核发 户籍地区实际公安局核发 必要 - 身份证原件.pdf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申请 原件 纸质 1 - - - 其他 各街道、村居计生部门领取 必要 独生子女申请表文.doc 独生子女申请表文.doc
已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已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 原件 纸质 1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死亡证明.pdf
离婚证明 原件 纸质 1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离婚证明.pdf
收养登记证 原件 纸质 1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收养登记证.pdf
户口簿 原件 纸质 1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户口簿.pdf
结婚证 原件 纸质 2 - - -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 结婚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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