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婚办理流程
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可办理时签署)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然后在点击预约办理日期:点击进入
最后,到了预定时间双方带材料到民政局办理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