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险没交够十个月有营养费吗怎么算

  没有。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缴费中断,津贴无法全额发放,产假期间缴费几个月即发放几个月,其余津贴按要求补足欠费及滞纳金后再发放。

  申请标准: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

  外地生产要做异地就医备案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外地生产,无需做异地就医备案。可于产假结束后次月携带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备用),前往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前提条件是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政策来源:生育保险政策解读及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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