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3年退休金上调细则

  武汉市23年退休金上调细则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要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具体调整办法: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是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5%。

  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2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政策来源:武汉人社局(网址:https://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wrsf/202307/t20230720_2234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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