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金计算方法

  深圳退休金计算方法

  (一)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

  统筹养老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总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释:月平均缴费指数=每月缴费指数之和÷总缴费月数

  月缴费指数=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计发月数

  举个例子

  假设你退休时深圳上一年社平工资是10000元

  假设你的缴费年限是35年,那么累计缴费时间一共是(35×12)=420个月。

  假设你每个月一直按照深圳市上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缴费,那么你的月平均缴费指数为1,月缴费指数也是1。

  月缴费指数=每月缴费工资÷缴费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月平均缴费指数=每月缴费指数之和÷总缴费月数=1×420÷420=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0000

  那么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你的统筹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 10000+10000 ) ÷2×35×1%

  =3500元

  假设你60岁退休,对应计发的月数是139月,假设你的个人账户累计总金额为30万元

  你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计发月数=300000÷139≈2158元

  也就是说你退休后,每月可以领3500+2158=5658元

  温馨提示:个人账户余额支取完后,这项待遇还会按原标准发放

  (二)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包含正式调入人员),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还将增加一项——调节金。

  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跟前面说的一样。咱主要是看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过渡性养老金(第一部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情况一: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的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1.2%

  情况二: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25年的

  享受比例=(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25)×1%+30%

  过渡性养老金(第二部分)=100+“总缴费年限”×4

  过渡性养老金待遇还包括加发的过渡性养老金每月100元和“缴费年限津贴”:

  ①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1月以后退休的人员,从首次享受养老待遇月份开始,享受广东省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每月100元。

  ②“缴费年限津贴”: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一次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1年不计发。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就是你最后到手的过渡性养老金啦

  调节金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享受每月300元调节金:

  ① 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

  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户;

  ③ 在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

  政策来源:深圳人社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rXHXOgBazwH71SODzmWHA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深圳职工和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等办事入口、养老金计算/认证入口和申领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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