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老公看护津贴怎么领取

  武汉老公看护津贴怎么领取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发〔2013〕43号)第六条“关于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时间”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按照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护理假津贴由男职工配偶生育分娩时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申领。

  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发〔2013〕43号)规定,参保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受理资料如下: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2、病历资料;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津贴待遇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武人社规〔2018〕1号)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政策来源:武汉医保(https://mp.weixin.qq.com/s/iehhtQhQrS94toHO-Ot5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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