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婚假规定最新
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金的领取和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二)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
(三)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区财政支付;
(四)农村居民由镇(街)财政支付,镇(街)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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