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每个城市公积金提取流程不同,以北京、上海为例:

  北京

  网上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未注册的用户可在登录页面办理注册开通)。

  提示: 个人注册仅支持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操作步骤:点击登录页面的【注册开通】,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校验个人信息,阅读并勾选确认《综合服务渠道个人用户注册协议》,填写联名卡验证信息,设置公积金交易密码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提示:“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提取申请】, 在页面下方“网上可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网上申请的事项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提示:

   1.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2.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在管理部集中封存户(即单位名称以“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或“信息不清晰集中封存户”开头的),或封存在原单位但单位已注销的可以自行办理。

  现场办理

  第一步,填写表格。

  按照样表填写《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1)。

  提示:“缴存状态”必须为“封存”方可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申请人需与单位确认是否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为避免单位未及时封存的情形,建议申请人退休后第二个月办理。“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应与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所记载的信息一致。“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为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联名卡卡号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联名卡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银行卡,“申请人签字”需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第二步,提供材料。

  《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11)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查询预约

  查询入口(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❶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❷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平台”

  ❸进入“个人信息查询”

  ❹新用户需先“注册”点击“下一步”

  ❺注册完毕,填写“验证方式、号码、密码”点击“登录”

  材料下载

  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上海

  现场办理

  地点:

  1、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资金转入本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特别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宁波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积金”,即可查看公积金查询、缴存、贷款、补缴等材料流程,还能获得公积金提取表格汇总下载!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