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怎么办出生证明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出生的新生儿,依照《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取得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但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予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其户籍登记,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另外,想收养小孩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办理手续哦

  国内收养登记如何办理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办理材料:离婚证或结婚证、子女情况证明、照片、户口簿、收养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窗口,注册个人申请在线帐户,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预审通过后前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资料(纸质材料可选择邮递方式)。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完成)。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前往现场提交材料或者将申请材料(请附上申办流水号)邮寄至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物料组(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电话:0755-25666499)

  3.审核。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属实的给予通过;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经科领导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6个工作日完成)。

  4.审批。提交资料齐全无误,审批通过(6个工作日完成)。

  5.办结。当事人当场签署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登记员打印收养登记证。登记员核实当事人姓名和意愿,告知收养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颁发收养登记证(1个工作日完成)。

  6.送达。依据申请人意愿自取,快递或物流(1个工作日完成)。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1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属实的给予通过;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经科室领导审核,报局领导审批(6个工作日完成)。

  4.审批。提交资料齐全无误,审批通过(6个工作日完成)。

  5.办结。当事人当场签署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登记员打印收养登记证。登记员核实当事人姓名和意愿,告知收养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颁发收养登记证(1个工作日完成)。

  6.送达。依据申请人意愿自取,快递或物流(1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256662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一)公交车路线 乘车路线:2路; 27路; 29路; 40路; 83路; 104路; 111路; 214路; 229路; 242路; 312路; 363路; 372路; m373路; n2路; 高峰专线32路公交到“罗湖区委”站 下车; 乘车路线:17路; 97路; b800路; n18路公交到“凤凰街”站下车 。 (二)地铁路线 黄贝岭站B出口前行700米;文锦站D出口步行6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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