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车上牌照流程
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各交警大队营区内的办理点正常受理“合标”电动车的落户业务,其余外设便民点同步取消,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办理点
昆明交警一大队
地址:董家湾234号
电话:0871—63311440
昆明交警二大队
地址:人民西路18号
(潘家湾远郊客运站旁)
电话:0871—65346110
昆明交警三大队
地址:气象路60号
电话:0871—63620110
昆明交警四大队
地址:西山区民兴路136号
电话:0871—68217500
昆明交警五大队
地址:昆洛公路45号
(昆石路到朱家村立交桥下桥转到昌宏路口掉头)
电话:0871—67266710
昆明交警六大队
地址:五华区江岸小区碧江路14号
电话:0871—65199110
昆明交警七大队
地址:滇池路36号
电话:0871—64101110
昆明交警八大队
地址:关平路15号
电话:0871—67190200
昆明交警九大队
地址:西华北路昆明市卫生学校内
电话:0871—68184129
昆明交警十大队
地址:官渡区新亚洲体育城星都国际总部50栋1楼
电话:0871—67339114
备注:县区有需要办理该项业务的,请前往县区各交警大队办理即可。
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的是
新购“合标”电动自行车须在一个月内注册登记
驾驶新购买并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但未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新购车一个月内的办理注册登记 ;超过一个月的,现场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5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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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二)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三)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四)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五)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六)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