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租房—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一)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缴存人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缴存人与单位签订租房合同,租住单位集体向广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租赁公租房)。
【申请时间】
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或现场排队轮候
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2、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资料
3、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
4、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5、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申请材料】
(一)职工个人向住保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租赁合同(原件1份)
2、房租收据(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5、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6、 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补充材料详见>>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二)职工租住单位集体向住保办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租赁合同(原件1份,即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2、房租收据(原件1份)
3、单位与广州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集体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1份)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租房)》(原件1份)
6、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承租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7、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补充材料详见>>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下载表格】
【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注意事项】
1、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港澳台人员可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职工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做为身份证明,提供的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含更换过期的身份证等),需提供身份证明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3、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则需根据现行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材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4、以购买自住住房、租房自住、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不同条件提取的,每次提取需间隔半年及以上。
【银行账户】
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银行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提取业务办理网点】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
中心铁路分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办事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心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20-12345、020-12329(移动用户拨打:020-12345)
温馨提示:
关注广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ID:bdbguangzhou)后,回复 公积金 ,可查询公积金新政、办事指南、经办网点,登录后还能查询提取进度、贷款进度等更多信息。还可查看个人自愿缴存条件、缴存标准、提取方式、办理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