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电动车过度期到什么时候?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三、新标准实施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务网jj.gdga.gov.cn查询)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2019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四、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解读

  措施四:规定对符合旧标准车辆限时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措施五:规定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

  扩展阅读

  常见问答

  超标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处置?过渡期后怎么办?

  ①违标车辆设置1年过渡期

  ● 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

  ● 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②过渡期后违标车处理办法

  ● 火炬开发区或者港口的车辆报废回收网点进行回收,但一般一辆车只能领取25元。

  ● 推行以旧换新,可以去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置换。

  据了解,中山已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举办“以旧换新”活动,超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价值在200-300元之间,市民可自行前往咨询。年底前,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将覆盖全市24个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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