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㈠普通材料(所有人都要交)

  ①房屋租赁合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书

  ③房屋租赁当事人属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国内个人身份证或 港、澳、台个人身份证或外国人身份证、护照(须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㈡特殊材料(视情况而定还需提交)

  ⑴属一手待售商品房的提交

  ①商品房过户证明书

  ②证明该房屋用途的规划审批材料

  ③证明该房屋用途的承诺书

  ⑵属一手购买商品房的提交(除可提交以下材料外,或是可以提交商品房过户证明书、购房合同、承诺书)

  ①经鉴证的商品房购房合同

  ②竣工验收备案表

  ③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

  ⑶属一手购买商品房、法院委托拍卖房屋、法院裁定的房屋的提交

  ①房屋交付使用承诺书

  ⑷属法院委托拍卖房屋的提交

  ①拍卖成交确认书

  ②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③法院裁定书

  ④法院裁决书

  ⑸房屋租赁当事人属国内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交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企业法人身份证

  ⑹房屋租赁当事人属香港、澳门、台湾企业、外国企业的提交

  ①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注册证明文件

  ⑺房屋租赁当事人属外国企业的提交

  ①我国驻当地领事馆的认证文书

  ⑻属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提交

  ①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⑼出租委托代管的房屋的提交(即产权人同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同意以他人名义对外出租的)

  ①合法授权书

  ⑽出租共有的房屋的提交(如产权共有人全部在该房屋租赁合同上作为出租方签名确认,可不收此份证明)

  ①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⑾属转租房屋的提交

  ①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⑿委托代办的(包括自然人、法人)须提交

  ①授权委托书

  ②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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