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历入户材料

  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入户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材料说明:内容和签字要求真实准确有效

  二、毕业证书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学历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三、学历验证材料

  材料说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扫描清晰。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且学历比对不通过的人员需提供,如教育部数据共享提供该验证报告且能直接获取的,无需提供。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材料(无证书或证书遗失的,提供发证机关的任职文件或遗失证明)

  材料说明: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2)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档案材料无需扫描上传,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单位申办情形)/申请人(个人申办)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原件),扫描清晰。

  仅限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系统按原规则分情形显示要求内容。如人社部或省人社厅数据共享提供该证书且能直接获取的,无需提供。

  五、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执业资格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市外职称证书需核验原件

  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专项职业能力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七、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技能职业资格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八、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技能竞赛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九、国家专利证书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专利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十、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竞赛获奖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十一、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材料说明:内容真实、有效,扫描清晰。以纳税条件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材料

  十二、人事档案

  材料说明:无需扫描上传系统,也无需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提交。

  (单位申办且呈报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由呈报单位自行商调档案并审核;

  (个人申办)申请人需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

  (单位申办但呈报单位无档案保管权)由单位经办人联系呈报表上的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

  十三、学籍档案

  材料说明:无需扫描上传,由业务受理部门根据审核需要,通知申请人或呈报单位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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