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心佳园公租房房租费怎么算的

  重庆公租房价格

  1.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项 目

标 准

计价单位

文件依据

备 注

民心佳园

11.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2011﹞67号

康庄美地

10.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2011﹞67号

康居西城

9.50

元/月·平方米

渝价﹝2011﹞67号

民安华福

9.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2011﹞67号

城南家园

9.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2011﹞67号

两江名居

9.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2011﹞67号

巴南区龙洲湾

8.5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2﹞146号

九龙坡区西彭

8.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2﹞146号

樵坪人家

8.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4﹞192号

九龙西苑

8.5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4﹞192号

半岛逸景

9.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4﹞192号

空港乐园

11.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4﹞192号

美丽·阳光家园

10.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5﹞220号

半岛乐园

9.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6﹞66号

金凤佳园

8.2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6﹞108号

学府悦园

10.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6﹞108号

江南水岸

10.00

元/月·平方米

渝价函﹝2016﹞108号

  拓展:28批公租房目前可以申请了。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公租房】即可查询申请结果,摇号结果,还有最新房源以及摇号配租的具体时间。回复【公租房材料】【公租房户型】【公租房房源】等都有相关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