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心佳园公租房房租费怎么算的
重庆公租房价格:
1.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项 目 |
标 准 |
计价单位 |
文件依据 |
备 注 |
民心佳园 |
11.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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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美地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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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居西城 |
9.5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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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华福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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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家园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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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名居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201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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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龙洲湾 |
8.5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2﹞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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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西彭 |
8.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2﹞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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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坪人家 |
8.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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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西苑 |
8.5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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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逸景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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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乐园 |
11.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4﹞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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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阳光家园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5﹞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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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乐园 |
9.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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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佳园 |
8.2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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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悦园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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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岸 |
10.00 |
元/月·平方米 |
渝价函﹝2016﹞108号 |
拓展:28批公租房目前可以申请了。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情况或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失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务农人员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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