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民市租赁备案证明咨询电话

  新民市房地产管理处租赁科

  地址:新民市新华路8号

  联系电话:024-8785216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拓展:沈阳限价房申请

  办理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八)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九)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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