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

  (二)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四)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五)不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出租的其他情形。

  2、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权属证明;

  (三)出租方、承租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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