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退休人员优待证办理指南

  厦门退休人员优待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拥有厦门市户籍;

  2、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身份证地址与户口地址不符的,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流程

  1、到所属系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申请并填表办。具体如下:

  (1)岛内需办证的老年人把资料交给老年人所属系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由系统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统一审核汇总后送市老龄办办理。

  (2)集美区、海沧区需办证的老年人把资料交给老年人所在的社区、村委会申请,由社区、村委会统一审核汇总送到街道或区老龄办,由街道或区老龄办送市老龄办办理。

  (3)同安区、翔安区需办证的老年人把资料交给老年人所在的社区、村委会申请,由各社区、村委会统一审核汇总资料并交给区老龄办制卡后送市老龄办加盖钢印。

  2、系统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可到各区老龄办领取或在厦门老龄网下载)加盖公章并把资料拷盘送达市老龄办。在接件一个月内须将表格和有关复印件直接送市老龄办办理。

  3、市老龄办审核、制卡后加盖钢印,交各社区或系统单位发放给老年人。

  办理地点

  厦门市老年证可到个街道办或镇政府处提交申请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电话:0592-6078182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厦门市各街道办联系方式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4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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