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和外国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申报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外国人(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4、无配偶证明必须明确表述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单身),不可写“婚姻查找无记录”、“婚姻无障碍”、“具备婚姻法律能力”等不明确的表述。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红底或蓝底)。

  申报条件:

  1、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2、男女双方均为单身;3、双方自愿的;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双方均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办理流程:当事人出示证件、证明(外文证明须翻译成中文)→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

  法定期限: 即办

  承诺时限: 即办

  办理机关: 各县(市)区民政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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