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4.5吨以下南宁市籍蓝牌轻型自卸货车如何办理区域通行证明?

  核载4.5吨以下南宁市籍蓝牌轻型自卸货车如何办理区域通行证明?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自律作用,切实方便广大货车车主及驾驶人,从8月9日起,对核载4.5吨以下南宁市籍(即“桂A”牌)蓝牌轻型自卸货车(俗称“蓝箭车”)统一纳入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协会进行备案管理,暂由该协会负责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申办道路区域通行证明。

  备案地址:

  南宁市汇春路2号,市城管综合执法局4楼4013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

  蒋华林,电话:0771-5672875

  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协会工作QQ号:2130922838

  备案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2、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车辆与运输企业挂靠协议(复印存档)

  4、车辆保险凭证(复印存档)

  5、填写车辆信息表(协会统一制定)

  6、签订安全文明驾驶承诺书(协会统一制定)

  注意事项:

  1、车辆未通过检验或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完毕的,不予办理通行证

  2、申办道路区域通行证明不收取费用

  3、举报监督电话:0771-2890029(交警支队秩序科)

  更多信息:

  网上怎么办区域通行证?可微信搜索关注南宁本地宝,后台回复【区域通行证】,即可获取南宁限行区域、特殊行业车辆区域通行证办理指南、还有普通行业车辆区域通行证的办理信息哦~里面有短时通行证的网上办理流程~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