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内资企业申请营业执照要多久?

  成都内资企业申请营业执照要多久?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拓展: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调整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城市与市场监管局、成都高新区环保与城管局,简阳市工商和质量监管局,各区(市)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天府新区政务中心,武侯区、青白江区、新都区、彭州市、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市局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助力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报经省工商局同意,市局决定再次调整全市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整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尤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得到了有效激发,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出现井喷式增长,市场主体已达208万余户,其中企业数量已达73万余户。为向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市局决定再次调整公司登记管辖权限,其目的是充分尊重企业选择权,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登记“全域通办”和“仅跑一次”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切实减少办事成本。各级登记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回应企业登记新需求,着力提高登记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服务辖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二、市工商局负责登记以下内资公司

  (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按企业自愿原则,可选择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三)股份有限公司,但经市工商局委托登记管理的除外。

  (四)市工商局直属市场监管分局受市工商局委托,负责对住所(经营场所)在所管辖区域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记。

  (五)省工商局授权和指定登记的其他公司。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

  自2018年7月15日起,市工商局按照调整后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办理公司登记,凡不属于市工商局登记管辖权限范围的公司,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再受理其设立登记或迁入登记,已经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且登记机关为市工商局的,可调整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登记机关,依法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管理。历史上已经在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属于此次调整下放的,在其书式档案尚未移交前,其相关登记、备案事宜仍由市工商局负责办理。

  三、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负责登记本辖区以下内资公司

  (一)负责对住所在本辖区内除应由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登记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

  (二)分公司由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负责登记。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由申请人自愿选择在市工商局或者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三)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市工商局原则上不再登记。

  (四)成都自贸区内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限,仍按(成工商发﹝2017﹞28号)执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的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做好预案,确保下放公司的书式、电子档案交接工作顺利实施,市局注册分局、信息中心、企业监管分局、法规处要主动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各区(市)县公司登记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登记人员及相关设备;加强对登记人员的培训,熟悉并掌握相关登记法律法规,确保登记业务质量和登记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高效服务机制,积极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

  除上述公司登记管辖权限调整外,其他登记管辖权限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