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还商贷吗

  可以的。

  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用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材料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2)借款合同

  (3)银行出具的最近12个月已还贷明细

  (4)缴存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职工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九)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症、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疾病。

  (十)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灾难事故包括火灾和交通事故。

  (十一)因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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