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离婚证办理材料

  宝鸡离婚证办理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扩展材料

  根据《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输入【离婚在线离婚登记预约、证件材料要求、补办指南、咨询电话,还可以回复婚检查看西安免费婚检预约指南、咨询电话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