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㈠毕业手续
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
㈡提出申请
持以下材料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1、毕业证书;
2、就业报到证;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或者居民户口簿;
5、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人才集体户接收函;
6、本市生源落现家庭户的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家庭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凭证(户籍证件未记载亲属关系的提供);
7、在单位集体户和人才集体户落户的,应当出具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网上核查不到的出具);
8、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
㈢审核办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