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台湾通行证丢了怎么补办?
深圳台湾通行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赴台证件或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深圳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免交居住证。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配偶,交验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外省户籍居民,无居住证的,提交与户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一致的材料,具体资料需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部门。
5、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7、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士兵证)。
8、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微信预约
1、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
2、选择民生一栏;
3、在个人业务中选择“出入境业务”,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户籍身份类型;
4、进行注册和验证;
5、选择预约的办证大厅和时间;
6、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7、选择办证类型和是否需要邮递;
8、完成预约后,会收到一条预约成功的短信,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前往预约地点办理即可。
网上预约
1、进入深圳市公安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中的个人业务,首次登陆需要注册(需提供姓名、身份证、手机号);
2、选择出入境业务,在窗口业务预约办理中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办理条件;
3、选择预约地点和预约办理时间;
4、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和办理类型,并且选择领取方式;
5、成功后申请人将会收到手机短信,显示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后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达预约办理地点进行办理即可。
现场办理
一、进行网上预约或微信预约;
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证大厅;
三、将材料交于初审处审查,审查通过后取号排队,等待办理;
四、申请人将材料提交给办理窗口,同时采集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每只手采集一枚指纹,办理成功后领取回执单,到自助缴费机或缴费处进行缴费。
五、申请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出入境办证大厅或邮递领取证件。
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
①广东户籍: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7个工作日办结。
②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
注: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2、办理费用:8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办理地点
深圳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点击查询)
材料下载
拓展深圳台湾通行证个人旅游区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赴台证件或所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但如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发生变更的,仍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如可完成系统核查,则无需提交)。
(四)不同申请对象须提交的相应材料(根据自身情况准备):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深圳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可免交居住证。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未满16周岁子女和深圳户籍居民的父母、子女及外省配偶,交验在深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申请提交其在深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7、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士兵证)。
8、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证明原件。
(五)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及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该通行证原件。申请签注时,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30天以上。
(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并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七)其他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申请材料属非中文表述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者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