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工医保去哪报销?
绵阳职工医保去哪报销?
绵阳市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安昌路35号
电话:0816-2233691
绵阳市涪城区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
电话:0816-2220277
绵阳市游仙区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
电话:0816-2281797
绵阳市三台县社保中心
地址:绵阳市三台县老西街三台县文化馆附近
电话:0816-5226396
拓展: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中央、省驻绵阳城区和市直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市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驻各县(市、区)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本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简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第三条 《医疗保险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 《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二) 用人单位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文,企业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全部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三)参保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变更事项时,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信息变更手续。
(四)参保单位发生破产、撤销、解散、合并、转让或者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时,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注销登记手续。
新参保的个体参保人员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资料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