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
建档立卡户住院报销比例:
不同地方规定不一,以广西南宁上林县为例: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在县域内进行住院治疗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其个人自付费用,且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10%。
依据:http://www.shanglin.gov.cn/fw/ggfw/shfl/t1714606.html
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总额达到51.89亿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8.96%。医疗保障扶贫切实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制定了医疗保障扶贫具体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及时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等12条具体措施,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信息数据变更情况,精准到户、精准到人,核实情况形成名册,逐个进行标识,做到应保清楚、参保清楚、缴费清楚,确保应保尽保、兑现待遇。
截至目前,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待遇135.99万人次、享受门诊待遇1727.19万人次(含28种慢特病门诊待遇);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8.33亿元,医保报销51.89亿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8.96%。
依据:http://ynfp.yn.gov.cn/f/view-8-32170ce3a5324a80985882066133cb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