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往届毕业生落户条件

  往届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

  1.单位与区人才中心签订人事协议

  2.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3.毕业2年内。(吴江区要求未在区外工作过,区毕业一年内)

  4.社保正常在缴,有社保记录

  办理材料

  (一)调档

  1、报到证

  2、毕业证

  3、身份证

  (二)毕业生鉴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联系人身份证、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及员工工资发放情况证明;

  2.推荐表原件;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到

  1.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4.社保缴费记录;

  5.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完整的《履历表》一份,并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6. 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四)落户

  1)户口在原籍的(省内):报到证、迁入证

  2)户口在原籍的(省外):报到证、准迁证、迁移证

  3)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报到证》、本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书》、学校开具的《户口登记表》

  4)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报到证》、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办理流程

  (一)调档凭上述材料办理调档

  (二)毕业生鉴证毕业生携带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至区人才中心就业报到窗口办理审核鉴证备案;

  (三)报到毕业生通过人才网查询档案是否到达,到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毕业生报到所需相关材料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落户

  1)户口在原籍的(省内):凭鉴证完的《报到证》至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人才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再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2)户口在原籍的(省外):凭鉴证完的《报到证》至区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然后至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

  3)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凭鉴证完的《报到证》、本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通知书》、学校开具的《户口登记表》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

  4)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外市):凭鉴证完的《报到证》、学校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办理落户。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