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