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在哪打印

  一、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二、办理条件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二)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1.委托他人代为开具

  (1)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2)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1份。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